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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b63365挎包 关于政协成都市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8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16日 点击次数:

致公党成都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农村河道综合治理的建议》(第285号),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贵委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农村河道综合治理的建议》的提案,认为贵委在深入调查、全面分析我市农村河道污染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农村河道环境源头治理”、“治管并重,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我局下步牵头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提出“实施互联网+治水”的建议,为我市强化河渠水环境治理动态管理、科学开展水污染治理和管护工作指明了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贵委提出的提案建议正是成都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局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消化吸收和转化利用。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园局对提案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

一、关于“加强农村河道治理,修复水生态”的建议

(一)完成成都市水生态系统2025规划编制按照一圈层梯度蓄水、增加水面,打造亲水滨水空间;二圈层生态修复、河湖联通,筑牢城市防洪屏障;三圈层蓄水屯水、水源保护,提供充沛优质水量的思路,市水务局牵头编制了成都市水生态系统2025规划,拟在部分主要河道实施示范项目,筑坝蓄水、扩河成湖、连通河湖、种草植绿、修复生态,进一步提升防洪能力,打造一批生态河流和人工湿地,构建一批富有人文气息的亲水景观和滨水空间,营造水清、岸绿、景美的城乡河流新景观,以实现“保护自然资源、优化千年水网、建设活水成都”目标。

(二)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全市农村水环境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依托,将渠道整治、堤岸美化与农村自然环境有机结合,在满足灌溉、防洪的前提下,尽量建成生态工程,特别是村庄附近的水利工程,确保新整治的渠道达到“有渠必有景,有景必有(特)色”的要求。2015年全市水务部门通过市级农田水利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节水改造、渠道配套、水毁修复等项目完成渠系整治建设2100余公里,农村水利工程环境面貌显著改善。

(三)探索农村小沟小渠治理为推动全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思路向纵深发展,将治理工作往农村小沟小渠覆盖,2016年拟先行在新都区龙桥镇山水村、军屯镇五灵村和郫县新民场镇金柏村实施农村污水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总结经验后在全市推广,逐步解决农村水污染问题,改善提升农村小沟小渠水环境质量,逐步恢复水生态。

二、关于“强化系统治理,创新治水途径”的建议

(一)开展全市413条黑臭河渠综合治理。201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3个水利年度时间,按照“流域治理、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对全市范围内(包含广大农村区域)排查出的413条黑臭河渠实施综合治理,实现“全线截污,水质明显改善”目标。两年多来,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市)县采取“截污、清淤、配水、景观提升、长效管理”等措施,推动了黑臭河渠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413条黑臭河渠截污工作,共治理下河排水口11377个,新建污水管道1357公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6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68万吨/日,关闭或整治养殖场和排污企业1720家。已治理河渠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河渠水环境质量总体上呈稳定好转趋势。

(二)建立健全河渠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后日常管护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4〕18号),随即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也印发《成都市河渠水环境检查考核细则(试行)》(成水指发〔2014〕1号),各区(市)县按照通知及细则要求,坚持“治管并重,以管促治”原则,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保障管护经费,加强辖区内河渠水环境日常管护,并纳入市级检查考核,建立健全通报、约谈和奖惩机制。

(三)逐步建立水务管理数字化平台。为推动水务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化,高新区率先在全区范围内建成20个全球眼水务预警监控系统、排水设施地理信息(GIS)管理系统及防汛会商指挥系统,并开展了管道水位监测仪和无线简易雨量站、GPS巡查定位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下穿隧道、重点河道及管网等水务信息全覆盖,管网压力、管线巡查及河渠水情等信息的实时显示、实时监控、实时预警。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

三、关于“加强农村河道环境源头管理”的建议

(一)加大违法排污单位执法力度。突出抓好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园区外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达标排放;督促区(市)县切实加大对河渠沿岸小作坊、餐饮店、农家乐、洗车场、屠宰场、砂洗厂、洗砂场、养殖场等非法企业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违法行为。2015年11月以来,全市共清理排查违法排污单位11219家,规范整治8127家(取缔“三无”企业3092家),立案查处526家,曝光典型违法排污案件19起。完成249家石材加工企业、2892家养殖场关闭搬迁等工作。

(二)强化农村污水综合治理。一是在2013年启动的全市413条黑臭河渠综合治理项目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6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68万吨/日,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进行了分散式有效处理。二是在新都区龙桥镇山水村、军屯镇五灵村,郫县新民场镇金柏村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试点,拟新建202座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5吨/日。三是规范农村微型污水设施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大邑县对全县已建成的62座微型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落实改造及运管经费,制定管理考核细则,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有力破解农村微型污水处理设施“重建不重管”问题。下一步,将组织各区(市)县学习借鉴大邑县经验,尽快规范农村微型污水设施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改善农村环境和河流生态

(三)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科学规划养殖产业布局、限期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限期整改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散养密集区域、大力推广污染防治技术、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畜禽养殖违法排污行为,实现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全面治理,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深入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实施农业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等情节生产,抓好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技术的推广应用,合理用药用肥,农业生产投入品得到有效利用。二是大力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积极引导和支持养殖业主发展“畜-沼-粮”、“畜-沼-菜”等农业种养循环经济模式,提高“三沼”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零排放。

四、关于“治管并重,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治理和管理是城乡水环境工作的两个重点,市水务局在加快治理进程的同时,进一步健全落实城乡水环境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理效果不反弹,群众满意度不打折。

(一)建立重点流域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级有关部门、相关责任区(市)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点流域联席会议,分析问题成因,会商治理措施,全面推进督促落实全市河渠污染治理工作。

(二)定期清淤疏浚。坚持利用降雨间隙,疏浚清淤,有效清除河道内淤泥、杂物以及腐化变质发臭、发黑的底泥,解决河道堵塞、污泥堆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实现河道无淤泥堆积。同时,根据中小河道淤积的数量、范围、底泥的性质和周围的条件,因地制宜选择清淤技术,妥善处置清淤产生的淤泥,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探索利用多渠道的方式,对农村地区产生的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淤泥进行再生资源化处理。

(三)积极探索河渠水环境管理新机制。一是对河渠重点水污染源、下河排水口按照“一河一卷,一源一档”建档公示,推动排水口监管、水污染源防控、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有效开展。二是适时建立河长制。实行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管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渠水环境治管责任体系和高效的协调机制。三是探索实行村级水务员。邛崃市探索在固驿镇12个村范围内将灌溉、防洪、水环境日常管理等涉水事务纳入村级水务员的管理范畴,形成了村村都有人管水、有人治水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属地政府是河渠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出资主体。市政府考虑到部分区(市)县财力有限,为有力保障全市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市级财政按照全市黑臭河渠治理分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15年底,市级财政已累计拨付相关区(市)县黑臭河渠治理补助7.33亿元;2016年将安排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2.15亿元,专项用于黑臭河渠治理、生态河道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沿岸堤防修复等方面。同时,对全市河渠水环境质量管护较好的区(市)县实施“以奖代补”资金奖励。

(五)研究制定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在继续做好河道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的同时,市水务局配合市环保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16〕66号)要求,研究制定成都市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

(六)积极推进湿地保护立法。市人大农业委员会已将“开展成都市湿地保护与管理地方立法调研”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切实推进湿地保护立法工作,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申报国家湿地公园,有效推进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关于“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通过《成都日报》、成都水务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河渠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治理工作的监督;大力宣传河渠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生动实践和成功经验,引导市民自觉爱护水环境;公开投诉电话,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处理反馈机制,鼓励群众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监督,2015年,我局共办理96110文明热线投诉49件、市长信箱投诉15件、市长公开电话投诉58件、局长信箱投诉4件。通过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发动群众。农村居民既是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者,也是农村生态环境的直接受益者,针对农村地区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的问题,市水务局积极引导各地探索污染治理新路径,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比如邛崃市、蒲江县采取“种养平衡、干湿分离、还耕还田”办法,科学划定养殖红线,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推广畜禽粪便运输服务外包,形成了农畜结合、资源循环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