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单位):四川省恒瑞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四川省恒瑞实业有限公司无证施工降水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按照《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17年8月24日